四川省单独二孩十大热门关注问题

来源:成都安琪儿妇产医院发布时间:2014-03-31 09:27:51

3月20日单独两孩政策在我省正式启动实施,3类单庭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,实行网络预约,审批时间也由原来的90个工作日缩短至22个工作日。成都部分区(市)县的街道办已经开始陆续受理申请。
 
申请过程中,市民遇到了许多疑问。例如已经怀孕还未办理生育证怎么办,再婚夫妻各自生育过一个孩子,且其中一方为独生子女是否符合政策条件等。为此,省人口计生委通过官方网站回应了市民关心的问题。

成都安琪儿妇产医院
 
1、父母离异后一方又生育子女,还算是独生子女吗?是否能享受单独两孩政策?
答:不算。父母离异后均未再生育,原先进子女才算独生子女。
 
2、独生子女父母离异后与其他有子女者结婚,但均未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,原独生子女是否可依据单独两孩政策提出再生育申请?
答:可以。
 
3、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,但先进个孩子系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,补办婚姻登记手续并接受处理后,能否按照单独两孩政策生育第二个孩子?
答:可以。
 
4、父母曾经生育多个子女,但目前仅存一个的,是否符合独生子女的定义?
答:夫妻一方是父母现存的先进子女,其兄弟姐妹均在生育前死亡的,才是单独两孩政策对象。
 
5、再婚夫妻有一方为独生子女,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,是否符合单独两孩政策?
答:不符合。
 
6、符合单独政策的流动人口夫妻,可否在流入地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?
答:符合我省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,可在流入地进行网络申请办证,委托他人在户籍地办理。
 
7、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之前,单独夫妻已经怀孕但没有生育的,如何处理?
答:判断单独夫妻生育第二个孩子是否符合我省单独两孩政策,以孩子出生日期为准。在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之前单独夫妻已经怀孕,但孩子在政策实施前(2014年3月20日)未出生的,应按照规定,及时申请办理再生育申请审批手续。
 
8、对于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之前已经生育的符合单独条件的夫妻,如何处理?
答:在违法生育处理上,以《条例》修改后的实施时间作为我省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时间界限。单独两孩家庭在《条例修正案》实施前生育的,按照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有关规定处理。
 
9、单独夫妻申请再生育的,原来享受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待遇是否要退还?
答:不需要退还。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经过批准再生育的,应当在领取生育证时退回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,并从批准次月起,停止享受有关的奖励和优待。
 
10、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放弃生育二孩的有没有奖励政策?
答:我省目前没有这方面的奖励政策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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